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岗位 公开招聘公告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股份)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7425万元,总资产6.5亿元,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拥有一个市级技术中心,两大类支柱产品,三层梯队式人才队伍,超过百余人的各类高精尖、复合型研发技术人员。

       公司主营产品为“天华”牌BOPET双向拉伸塑料聚酯薄膜,主要生产设备是从德国布鲁克纳公司引进的具有国际领先水平、技术工艺先进的三层共挤BOPET薄膜生产线及从德国康普公司和英国阿特拉斯公司引进的分切设备。生产能力为年产BOPET薄膜25000吨,产品工艺先进、质量稳定,厚度规格为6~75um,幅宽达6.9米。产品行销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并出口到美国、加拿大、韩国、日本等国家,在国内同行业中产销量、质量均名列前茅,并且由于产品质量稳定、技术含量高,在国内外享有一定的声誉和较高的知名度。

       为满足万华股份发展需求,特面向社会公开选聘职业经理人总经理。

一、选聘职位

选聘公司总经理1名。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选聘。

(二)选聘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

1. 任职条件

1、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对党忠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持“四个自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磁卡集团党委工作要求,有搞好国有企业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2、具有较好的专业素养,较强的战略思维,突出的领导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敢改革、能创效、勇创新、重实干,市场敏锐性强,善于捕捉商机、防控风险、把握规律,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团结协作,敢于担当,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作风形象和群众基础好。

2.岗位职责:

1、提出和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并根据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报请董事会审批;

2、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指标,组织制定、实施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4、主持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主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8、行使董事会审议标准内的资金运用、资产运用和签订重大合同的审批权限;

9、负责公司全面安全工作;  

10、《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1.完成上级集团和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选聘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一般应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材料、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背景,具有累计10年以上相关企业工作经历或经济运行、项目建设、企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并完成年度经营业绩;

5.应在省(直辖市)管企业本部部长助理(非国有企业的需相当规模,以下相同)或者二级企业本部中层副职岗位或三级企业副职岗位工作累计2年以上;或者二级企业本部中层副职岗位、三级企业副职岗位以及三级企业中层正职岗位工作累计3年以上;或者已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职业资格;或者已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年以上;

6.具有较强的人员组织管理及沟通协调能力。

7.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工作业绩和个人信用记录。

三、选聘方式、聘期及薪酬待遇

       此次选聘方式为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含渤化集团系统内的在职员工),聘期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对招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任,不合格免去聘任职务。

受聘人员作为职业经理人,其薪酬分配及绩效考核按照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办法》、《职业经理人绩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一)任期

       对录用人选实行聘任制,聘期自聘用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薪酬待遇

       参考市场同类可比人员薪酬水平;按照天津市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相关休假制度。

四、选聘程序

       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和背景调查—确定初步人选—体检—任前公示—聘任,共9个程序环节。

五、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5日—28日17:00截止,逾期报名无效。

2.报名方式:

网站报名:

       请应聘人员在网站下载《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报名表》(附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将选聘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学位认证报告,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材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选聘专用邮箱(whhr@bci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单位+应聘职位+姓名”。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人员,不得参与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组织处理、诫勉等且影响期限未满的;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与拟报考选聘单位人员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相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万华股份有权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结果、面试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告知,请应聘人员提供准确的邮箱地址和联系电话并及时查收。

3.万华股份对应聘人员的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不作他用,恕不退还。

4.联系人:冯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22-23301700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举报监督电话:022-23973263


附件:《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选聘报名表》.doc




                                                                                                  天津万华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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